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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父离世,养女赵小萍按照法律程序继承养父房产

养父离世,养女赵小萍按照法律程序继承养父房产

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赵小萍女士,为宋太宗赵光义世系后裔。其曾祖,赵菊泉先生,为清未状元张謇的老师。赵小萍姐妹共五人,赵小萍女士在三岁时过继伯父赵敏做养女。其妹妹赵

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赵小萍女士,为宋太宗赵光义世系后裔。其曾祖,赵菊泉先生,为清未状元张謇的老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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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小萍姐妹共五人,赵小萍女士在三岁时过继伯父赵敏做养女。其妹妹赵小娟,过继给姑姑赵汉做养女。赵小萍女士平时喜好读书,文采斐然。曾作《张謇与无锡赵氏家族》一文发表于大生日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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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左)赵敏

赵小萍的伯父赵敏经过法定程序登记对赵小萍女士进行了领养,赵小萍也成为了其唯一的女儿。

1990年11月22日,赵小萍的丈夫高军胜被其养父赵敏招为上门女婿,入赘在养父赵敏的房屋里。

1993年3月8日,赵小萍女士的养父赵敏将南通市崇川区寺街65-2号房产办理房产登记,为将来让赵小萍夫妇继承房屋,又在1993年7月20日将赵小萍夫妇二人的户口迁入登记在此房屋上。

1994年2月1日,赵小萍夫妇的儿子出生后,户口也登记在养父赵敏生前房屋上。

1994年11月15日,养父赵敏因病去世,赵小萍夫妇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为养父赵敏操办了丧事。

赵敏生前办理了属于自己全部产权的房屋,之后却将房产证丢失。

养父离世之后,赵小萍夫妇没有及时办理公证、过户登记。

在养父赵敏生前和死亡后的14年多时间里,赵小萍一家的户口和居住地都是在养父名下的房屋中,未与任何人发生过争议。

2005年6月,听说老家的房子快要拆迁,赵小萍就搬家回到丈夫老家居住,他们把已实际继承的养父生前的房屋口头委托给姑姑赵汉出租管理,月租金210元,半年支付一次,租金的一半和《租房合同》交给赵小萍保存。

2006年11月2日,赵小萍为在丈夫家取得补偿安置房屋,就把三口人的户口从继承房屋迁入丈夫老家。

2008年春节,赵小萍和姑姑商量,只要姑姑把自己的房屋管理好就行了,租金以后由姑姑自己使用。2012年姑姑患病去世之后,赵小萍就把继承养父赵敏的房产钥匙暂交妹妹赵小云代管。

2014年11月7日,退休后的赵小萍女士按照法定程序,提交了与养父赵敏亲属关系档案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等材料,经公证处司法公证,办理了继承养父房屋过户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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