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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!

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!

首都机场温馨提示:在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机、航模、风筝、气球等“低慢小”升空物和网、膜、袋等“空飘物”,一旦吸入航空器发动机、撞击飞机部件,极可能引起严重事故,威胁人民生命安全。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,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维护净空安全。

什么是机场净空保护区域?

机场净空是指为了飞机起飞、着陆和复飞的安全,在机场及其周边区域划定限制物体高度的空间区域。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了保证航空器在机场飞行运行安全,维护飞行秩序及保障航班正常,根据民航有关规章和标准所划设的一定的空间范围。

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有多大?

根据《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》,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包括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、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。

什么是“低慢小”升空物?

低慢小”升空物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、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和升空物,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驾驶航空器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、风筝、孔明灯等。

什么是“空飘物”?

空飘物”是指在机场及周边区域飘浮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气球(不包括系留气球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探空气球等),以及易被风吹起的边长或直径0.3米以上的各类材质的块、条、幡、网、袋、膜等物体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)、《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7号)、《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3号)等相关法规,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,禁止以下行为:

(一)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、粉尘、火焰、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二)修建靶场、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三)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四)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视线的灯光、激光、标志、物体;

(五)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;

(六)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以及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和其他物体;

(七)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八)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、屠宰场、养殖场等场所;

(九)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、垃圾等物质,或者燃放烟花、焰火;

(十)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形或者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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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无]